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部车辆维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部车辆维修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TC25070NY)
公示开始时间:2026年01月23日10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1月26日23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部车辆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5070NY)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部车辆维修项目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部车辆维修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包名称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下浮折扣率 (含税) |
| 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部车辆维修项目 |
沈阳长青诚汽车维修有限公司 |
维修工时费:99.99% 车辆维修配件:63.78% |
| 2 |
辽宁九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维修工时费:90.00% 车辆维修配件:62.00% |
|
| 3 |
沈阳鑫亿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维修工时费:99.99% 车辆维修配件:50.00%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如下,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也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由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2.3 相关证明材料;
2.4 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2.5 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纸质原件邮寄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301,联系人:陈宇飞,电话:024-31338828。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8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城开中心T3座2301
联系方式:024-31338828、1381061385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陈宇飞、马志强、黄志勇
邮箱:chenyufei@cntcitc.com.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