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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住建部]住建部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建司局函市〔20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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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8-31
住建部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征求意见稿)》
8月3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意见函中指出,已制定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于2020年9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
《示范文本》明确,合同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兼顾了不同阶段、不同方式的咨询服务及费用计取等需求。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其中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项目概况、服务范围、期限、费用等,集中约定了协议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通用合同条件对咨询服务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双方的权利义务作出原则性约定,包括一般规定、委托人、咨询人、服务要求和成果、服务费用和支付、违约责任、合同解除、争议解决等;专用合同条件可对相应通用条件中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
《示范文本》指出,其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开展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委托人与咨询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参考《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履行合同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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