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宁波市
本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公务用车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C200X00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项目规模:45.76万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应符合《浙江省汽车租赁经营备案管理规定》具有有效的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0年03月27日17时00分00秒---2020年04月03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注册购买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7日14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现场递交
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7日14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浙江省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会议室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公务用车租赁项目;
2.服务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车辆交付之日起3年;
4.采购内容:为采购人提供公务用车租赁服务及伴随的包括车辆的保养及巡检、维修、年检、相关税费及全额保险、事故处理、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
| 品牌 |
车型 |
数量 |
租赁服务期限 |
| 别克 |
GL8 2018 ES 豪华型 |
1 |
3年 |
11.其它有关规定
1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分包的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磋商。
11.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11.3 单个分包为单一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一个制造商、服务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服务,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该分包的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11.4 同一分包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制造商、服务商参与磋商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磋商,否则为无效磋商。
11.5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3.文件发售特别告知
本项目支持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注册购买电子版采购文件。
如下载电子版文件,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200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62108037获取支持。
14.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注意事项
在线购买电子版文件的投标人,在线支付标书款并下载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
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招标人: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民安东路268号国际金融中心A座
联系人:金晓海
电话:0574-8720996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人:姜礼勇
电话:18911261708
电子邮件:13311000000@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