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C269701F)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招标项目编号:TC269701F),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通过本次竞争性磋商择优选择5家供应商承担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2026-2027年度实施项目所涉及的造价咨询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2027年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2027年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2.1、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内容的能力,并在人员、办公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2.2、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若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分所)参与磋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磋商及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总所不得再单独参与或授权其他分所参与本项目磋商。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签订的工作协议)。未经招标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4、其他人员要求:财务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执业),财务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签订的工作协议)。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专业人员完成造价咨询项目,专业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相应资质证书,人数满足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提供承诺书及人员相应资质证书)
5、财务要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6、信誉要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023年至今供应商承接的项目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审查)。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8.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7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8.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7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10、其他要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供应商需提交承诺)。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履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采购人; (2)响应文件及入围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入围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00秒---2026年03月20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25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取2026年至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为满足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下级单位造价咨询服务需求,进一步规范各类项目的造价咨询工作,切实提高造价咨询工作服务质量,保证各类项目造价咨询工作依法依规的有序组织开展。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在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造价咨询机构中择优选择一批实力强、信誉好、服务优的造价咨询机构组成造价咨询服务机构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选取2026年至2027年度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2.2、项目编号:TC269701F
2.3、采购范围:通过本次竞争性磋商择优选择5家供应商承担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2026-2027年度实施项目所涉及的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预算审核、财务评估、财务审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审核)、招标控制价计价文件编制(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工程竣工结算(决算)编制或审核及与工程造价咨询有关的其他服务,以及采购人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具体的采购范围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入围供应商需配合采购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价格的理由)。单项委托服务可能包含一项或多项内容,具体以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下达的任务通知书为准。说明:(1)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超过5家时,按综合评审得分排序取前5家入围;(2)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5家但多于3家(含)时,全部单位入围;(3)当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不足3家时,应当重新招标。
2.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昆明市盘龙区辖区内)。
2.5、服务期限:自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委托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结束止。
2.6、质量标准:质量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51095-2015)、《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令第 8 号)、《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审计署令第 6 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范要求,符合住建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涉及项目造价管理、审计管理的有关规定、文件,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造价咨询质量接受审计机关监督。
2.7、标段划分: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划分标段。
2.8、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2.1、供应商具有承担本项目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内容的能力,并在人员、办公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2.2、供应商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年检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若供应商为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分所)参与磋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授权其参与本项目磋商及承担相应的责任,且总所不得再单独参与或授权其他分所参与本项目磋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在供应商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签订的工作协议)。未经招标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联合体参与磋商的,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在职人员)
3.4、其他人员要求:财务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执业),财务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如为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签订的工作协议)。根据项目需求配备专业人员完成造价咨询项目,专业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具有相应资质证书,人数满足服务内容及技术标准。(提供承诺书及人员相应资质证书)
3.5、财务要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根据《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规定,在2022年10月以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http://acc.mof.gov.cn)取得赋码,未取得赋码的财务报告视为无效;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损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6年度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担保机构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担保函。
3.6、信誉要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有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023年至今供应商承接的项目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自动跳转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进行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审查)。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8.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5年07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的纳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
3.8.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5年07月至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新成立企业不满3个月的,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企业成立之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材料)。
3.9、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
3.10、其他要求(联合体参与磋商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满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磋商。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供应商需提交承诺)。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且牵头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履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联合体投标需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采购人; (2)响应文件及入围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入围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13:3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
4.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
4.3.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请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3.2、邮件获取:请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同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qianjun@cntcitc.com.cn),即可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
4.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支付至如下账户: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昆明花园支行;开户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开户账户: 2502124119024521401。备注:汇款凭证的用途栏或空白处应注明“XX公司+TC269701F文件费”。
4.5、未在规定时间及规定方式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规定时间及规定方式要求见本竞争性磋商公告“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第4.1款及第4.3款)。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3 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4、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准时参加;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6.响应文件开启
6.1、时间: 2026 年 3 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2、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及“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www.cntcitc.com.cn)网站发布,我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官渡区吴井路65号
联系人:刘雯佩、王欣悦、潘园
电 话:0871-64985792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9栋5楼
联系人:钱军、杨华、杨千仪
电 话:0871-65172175、13888022567
邮 箱:qianjun@cntcitc.com.cn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官渡区吴井路65号
联系人:刘雯佩、王欣悦、潘园
电话:1388802256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高路金泰国际9栋5楼
联系人:杨华
电话:钱军、杨华、杨千仪
电子邮件:qianjun@cntcitc.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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