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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列表[住建部]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通知”(建办标〔2020〕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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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5-06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通知”
建办标[2020]18号
2020年4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实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通知》明确,简化审批流程。自2020年5月1日起,对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晋升甲级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延续申请按照下列程序办理审批事项。
《通知》指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住建部不予其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许可,且1年内不再受理其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申请;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或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取得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住建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且3年内不再受理其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申请。以上两种不良行为均会记入企业社会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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