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国资公司选聘2025-2027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项目-招标公告
北京国资公司选聘2025-2027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项目
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资公司)委托,对北京国资公司选聘2025-2027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北京国资公司选聘2025-2027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机构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项目编号:TC250909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期报告、相关经济活动鉴证提供审计服务以及其他财务决算、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对招标范围内公司合并及法人单位出具年度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的专项审计报告;
2.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要求,出具集团合并年度管理建议书、审计情况说明;按照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出具首都信息合并及法人中期审阅报告;
3.按照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配合招标范围内上市公司完成年度和半年度披露工作,出具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关联交易的存款及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和财务公司风险评估审核报告等;
- 提供债券注册及发行阶段所审计期间的相关服务,包括出具所审计期间财务数据的确认函,审核发债相关文件中所审计期间相关数据等;
5.对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过程中识别的北京国资公司及并表范围单位的经营管理、投融资管理、资产管理、产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提升和改进事项,出具集团内部管理建议书并向集团管理层汇报;
6.按照集团年度财务决算会审工作统一安排,开展并表范围单位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复核;与北京国资公司一并参加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财务决算现场会审,并协同集团完成年度财务决算审计质量检查提出问题的答复和措施制定;
7.提供日常财务业务咨询、会计准则培训、行业前瞻性资料分享等无偿增值服务:积极协助集团优化完善会计制度体系建设,对集团会计制度、规范等制修订提出意见建议,对集团重要的财务标准化规范提出建议;
8.具体服务内容以每年签订的业务约定书为准。
服务期限:招标总服务期限为三年(2025-2027年),招标人每年对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续签次年服务合同。
最高限价:500万元/年。如果遇审计范围(审计户数)有调整,可根据审计范围(审计户数)增减情况对审计费用进行协商调整,原则上按照平均每户审计费用标准增减审计费用。
五、中标人数量:1家;本次招标另选1-2家备选会计师事务所,如中标人因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决算审计质量评价较差,确需更换时,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使用,也可以重新招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具有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和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内部执业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执业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与招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应当存有可能影响审计独立性的利害关系,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7.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项目实施需要。
8.在以往招标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须直接和招标人及各企业签署项目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10.能够保守招标人及各企业商业秘密,须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若涉及该等情况,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暂停部分或全部经营业务、责令停业等行政处罚,尚未完成整改、恢复业务资质的;
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担任本项目所有成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合伙人等,下同)应当执业记录良好。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近3年(2021年以来)内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的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没有被处罚/惩戒的记录;
(2)会计师事务所的外籍员工和取得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接触公司的涉密敏感信息资料,不得进入涉密单位财务决算审计现场。
以上内容须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在北京国资公司及招标范围内子企业连续审计年限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不超过8年。须提供承诺函。
七、招标文件发售:本项目发售标书为网上发售,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完成购买。如遇问题请在网站“帮助中心”中查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所需资料-待审核通过后(上传资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审核),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平台服务费发票请联系网站索取,平台服务费一旦支付不予退还,请投标人在付款前仔细阅读提示,特此告知。)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只有经过招标代理机构初步审查的潜在投标人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只作初步审查,不作为最终审查。资格最终审查将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文件在评标时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另行提供能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另须支付200元平台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收取。);
(3)购买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6日止,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全部为平台购买(详见招标文件发售及附件特别告知)。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未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5月18日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开标地点: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第十二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6层,为避免递交文件迟到,请预留出充足时间到达开标地点。请乘坐一层大堂东侧A2座电梯,出电梯后可见中招国际前台,沿楼道第一间会议室即是十二会议室)。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n)”、“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cntcitc.com.cn)”上发布。
招 标 人: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5层
联 系 人:杜雨轩、彭祎祎
联系电话:85751528、83751527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9层907A)
联 系 人:陆欣、浦楠、赵宏卫
联 系 电 话:010-62108160、62108162、62108158
传 真:010-61954190
电 子 信 箱 :luxin@cntci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