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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浏览次数:1561 日期:2022-05-27

惠州LNG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州 LNG 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其初步设 计文件已由交通运输部交水函〔2022〕118 号批复,项目业主为 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建 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惠州LNG 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位于惠州港惠东港区碧甲作业区,坐落于惠东县平海镇平海 电厂北侧,距县城 55 公里,距香港 40 海里,距惠州深水港仅 5.6 海里。惠州城区可通过惠大高速 转惠莞高速或惠深沿海高速再经广惠高速延长线到达稔平半岛,再经县道 X210 转 Y007 乡道可达到 本工程所在地。

惠州LNG 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建设 1 座 15 万总吨级液化天然气泊位,可靠泊 8 万-26.6 万 立方米 LNG 船的接卸码头,泊位长度 370m,码头设计年通过能力 650 万吨;1 座工作船码头,泊位 长度 50m;对港池水域及港内航道进行疏浚;针对掩护罐区的护岸工程进行加高加固改造;一座排 水口。

2.2 招标范围

码头工程 EPC 工作范围包括 LNG 码头和引桥及相关附属设施、工作船码头和引桥及相关附属设 施、港池及航道疏浚、护岸加高加固改造、新建护岸、工作船码头船舶污水上岸处理系统、现有小 突堤拆除及海水排水口等工作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和建设期间的项目管理等服务。承包人 负责办理水上水下作业许可、倾倒区抛泥许可等开工手续,负责以发包人的名义办理质量监督申请、 各项专项验收 (含报告的编制、审核及报批) 、调试、生产操作培训、竣工验收,配合发包人完成 接卸船调试工作,负责以发包人的名义完成港口保安计划、港口经营许可证和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 证及港口设施保安证书、 口岸开放验收的相关证书和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根据接收站的设计界面划分情况,与码头相关的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如有遗漏,承包人应根据经验主动提出并补充完成相应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 以保证接收站整体功能的完整性。

惠州LNG 接收站项目配套码头工程 EPC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2.2. 1  设计

1 个最大可靠泊 26.6 万方 LNG 船舶的LNG 码头 (码头回旋水域及港内航道按近期工程 21.7 万 立方米 LNG 船设计) 、1 座工作船码头的水工结构设计,LNG 码头和工作船码头相应的设备设施系 统设计 (如登船梯、快速脱缆钩、系船柱、辅助靠泊系统、警示灯桩和导助航设施等,但不包含 LNG 接收站工程包含的工艺和相应设备) ,配套工程设计 (如码头船岸通信系统和靠泊所需供电、防雷 设计、工作船码头船舶污水上岸处理系统、溢油监测系统等) ,LNG 码头和工作船码头的停泊水域、 回旋水域、连接水域及港内航道、本工程涉及范围的护岸加高加固改造及新建护岸、海水排水口结 构、溢油应急设备库等的施工图设计,完成相应的设计说明、计算书、设备技术规格书、设备材料 清单、施工图预算、施工图编制等全部工作,完成所需的专项研究,通过施工图技术审查并取得施 工图批复,并提交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 BIM 设计成果。

与码头工程有关的防雷、消防、环境保护、安全、劳动卫生、节能等详细设计相关工作。

2.2.2  采办

工作范围内的所有设备 (包括码头船舶防污染环境设施) 、材料的采办、运输、清报关、接卸、 验收、仓储管理等均为招标采办范围。

承包人应负责用于建设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的所有设备和材料,及技术规范中要求承包人 采购的设备、材料、备件、工器具及物资等。

2.2.3  施工

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工程内容,负责设计范围的施工、施工检试验、材料检试验、安装等工 程内容,配合完成单机试车,配合完成项目整体调试,满足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条件。

2.2.4  临时工程

完成本合同承包人所需要的所有临时设施和工程,如办公室、培训室、宿舍、仓库、道路、供 水、供电、通信、预制场地和堆存场地(含水域)、实验室、围墙、出运和停靠码头、锚系设施、测 量平台以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其它临时性设施。

2.2.5  生产操作培训

承包人应在本项目预计开车前的8 个月 (包括发包人有权在基建过程中要求承包人对发包人人 员进行培训) ,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完整而全面的培训,使他们能全面地、有效地对码头设施进行操 作、检查和维护等。培训期间,承包人应做好培训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培训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

2.2.6  项目管理

承包人应提供完整的项目管理服务以控制工作的执行,承包人的项目管理服务应充分保证达到 发包人的项目目标。

对招标范围的设计、采办、施工、许可办理、培训、验收、手续和证书办理等工作进行项目管理,确保质量满足国家和行业规范及标准要求,QHSE 和工期满足发包人要求,各专项验收报告通过发包人、专家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并顺利通过主管部门的验收、完成竣工验收并取得经营相关 证书。

2.2.7  调试

编制设计范围内设备、设施、系统调试方案,组织调试方案审查并调试。

具体招标范围、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3 计划工期

(1)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2) 计划现场开工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60 天内。

(3) 计划交工验收完成日期:2023 年 9 月 15 日。

(4) 计划具备接船条件日期:2023 年 12 月 15 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不能超过 3 家单位;为招标项目前期工 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都应满足本条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 (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须具有有效期内 ISO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非联合体时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③港口与 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以上) 资质。

2)  投标人为联合体时

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设计单位,且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资质;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或以上) 资质。

3.1.2 财务要求

(1) 投标人须提供 2019 至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 投标人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2019 至 2021 年度均盈利。

3.1.3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 (含联合体成员方) 需提供不存在上述 7 种情形的声明函, 须提供第 4) 、5) 、6) 款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4 人员资质要求

3.1.4.1 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 持有注册一级建造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 工程) 执业资格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

(2) 担任过中国境内沿海已交工 (或竣工) 的 4 万立方米及以上 LNG 码头工程的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

(3) 具有 10 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

(4) 无在岗项目,如是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选派。

注:1) 根据《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  (JTS165-5-2021) ,“LNG 码头”指为 LNG 船舶 提供靠离泊和装卸作业的码头。

2)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 (或竣工) 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业绩类型、规模、时间以工程交工 (或竣工) 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未提交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不予 以认可。

3)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 该项目撤离。

4) 须提供近六个月 (自招标公告之日的月份起倒算) 的社会保险证明 (由投标人缴纳) 。

3.1.5 其他要求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不能超过 3  家单位;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 与本项目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都应满足本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 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单位只 能与一个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

(1) 非联合体投标人至少拥有一项中国境内沿海已交工 (或竣工) 的 4 万立方米及以上 LNG 码头工程设计业绩。

(2) 联合体投标人牵头单位至少拥有一项中国境内沿海已交工 (或竣工) 的 4 万立方米及以 上 LNG 码头工程设计业绩;联合体成员施工单位应至少拥有一项中国境内沿海已交工 (或竣工) 的 8 万立方米及以上 LNG 码头工程或 10 万吨级及以上油气化工码头工程的施工业绩。

注:(1) 设计业绩指施工图设计 (详细设计) 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2) 根据《液化天然气码头设计规范》  (JTS165-5-2021) ,“LNG 码头”指为 LNG 船舶提 供靠离泊和装卸作业的码头。根据《油气化工码头设计防火规范》  (JTS158-2019) ,“油气化工 码头”指装卸油品、液体化学品、液化天然气、液化烃在内的油气化工品码头的统称。

(3) 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 (或竣工) 验收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 章,业绩类型、规模、时间以工程交工 (或竣工) 验收证书时间为准。未提交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 不予以认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公告第 3 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在广州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办理好企业信息登记后,将投标登记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招标文件购买 缴费证明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zhongzhaogz@cntcitc.com.cn,并将纸质版投标登记资料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599 号泰兴大厦 803 房,上述程序缺一不可,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 2022年6月2日。

4.3 投标登记时间:2022 年5月28日 09:00 至 2022 年6月2日 16:00 (北京时间) 。

4.4 邮寄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地点:详见“7.联系方式”“ (1) ”所述的地址。请投标人务必在 上述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内递交如下投标登记资料纸质版;

(a) 投标登记申请表 ( 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格式见附件一,或可从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zb.gd.cn”下载) 。

(b) 证明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 3 点业绩要求的资料 (需提供能显示相关业绩情况的合同复印 件,包括合同的封面、签字页、能清晰显示合同范围的合同资料关键页、回访记录 (或用户证明) 、 投运证明 (如已投运) 等) 。

(c) 投标人满足本公告第 3 点其他要求的资料。

(d) 各投标人须将以上资料 (除投标登记申请表单独递交外) 按本公告附件的格式顺序装订成册 (壹份) ,每页加盖公章。按本公告第 3 点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 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经招标监督部门核实,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其他事项:

(1)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 或费用。

(2) 如果符合资格且购买招标文件的不足 3 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或重新组织招标。

(3) 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2 年6月17日10: 15(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 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zbtb.gd.gov.cn 、 中 国采购 与招标 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  “ 粤采 易 ” 阳 光 采购平 台 www.gdycy.com 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等平台上发布。平台之间按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简称 10 号令) 和《招标公告和公示数据接口规范》等相 关规定对接交互本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不一致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平台为准。

7. 联系方式

(1)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 599 号泰兴大厦 803 房

联系人:佛平、 肖铭达、李骏天

电话:020-83334813、020-83339232

传真:020-83541220

(2)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广东惠州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华贸大厦 2 号楼 2710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158 1988 0537

 

 

 

 

2022 年5月27日


 

附件 1  投标登记申请表

(单独递交,不用装订,1 式 2 份)

投标登记申请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段号

 

投标人名称

(企业编号)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 监/其他)

 

 

项目经理资质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犯,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招标人意见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说明:1.本表内容不允许涂改或增删。2.如项目没有划分标段时,标段号不必填写。3.如一个项目中划分多个标段时,应将所投标段的标段号及项目编  号填写完整。4.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必须将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填写完整。5.本表由招标人保存。6.本表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7.二维码信息与本表不一致时,以本表为准。


附件 2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登记时与投标登记申请表及其他所需资 料一起递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 为         (联合体名称) 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 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 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 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20220525084514660784266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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